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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金矿“10.2”事故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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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0-04
【实施日期】
2005-10-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金矿“10.2”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05年10月2日上午9时40分,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金矿三工区一车间二中段8501工作面发生一起凿岩作业重大伤亡事故。当时驻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浙江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李家金矿项目部正在进行巷道掘进作业,井下共有5人,其中4名操作工、1名爆破工,当爆破工装药完毕后,离开现场将剩余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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