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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 “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05
【实施日期】 2005-10-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 "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现将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是推进和深化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以及《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和部署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执法确有成效,维护好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启动由市综治办、卫生、公安、工商、城管、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宣传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号贩子”、“医托”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本市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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