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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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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5]153号
【发布日期】 2005-10-05
【实施日期】 2005-10-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发展战略,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需要为目标,按照国际国内农业标准要求,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2.主要任务和目标。遵循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控的原则,尽快建立以畜牧、蔬菜、茶叶、花卉、烟草、林业、药材、甘蔗和马铃薯等重点产业为主体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运作方式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以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农业监管体建设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要求;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标准水平;积极开展品牌农产品的认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优质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到2007年:建设600万亩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辐射带动2000万亩大面积生产;养殖业创建9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县;林业创建1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面积70万亩,带动面积700万亩;组织制定300个地方名特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加工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完成6个部级专业性质量监测中心,2个省级综合性质量监测中心,31个区域性专业性质量监测中心和200个农药残留快速监测站建设;40%的农业生产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1500万亩耕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300家生产单位60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0家生产企业30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30家生产企业60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培育50个按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和管理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培养一支500人以上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立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
  2010年:建设1500万亩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辐射带动6000万亩大面积生产;养殖业创建11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林业创建3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面积180万亩,带动面积1800万亩;组织制定500个地方名特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加工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条件,提高部、省级和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监测能力;80%的农业生产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5000万亩耕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500家生产单位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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