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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南京市主城区街巷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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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196号
【发布日期】 2005-10-07
【实施日期】 2005-10-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南京市主城区街巷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5]1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南京市主城区街巷整治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七日

 

南京市主城区街巷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环境建设成果,推进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由主次干道向街巷延伸,全面改善城市街巷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特制定南京市主城区街巷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民办实事,着力改善街巷道路硬件设施和环境面貌,方便市民出行,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2、总体目标:用三年(至2008年)的时间,通过对主城区街巷道路设施的整修和环境改造,确保整治范围内的街巷达到整治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整治原则

  1、建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改造完善城市街巷道路基础设施、实施沿街建筑物立面出新等措施,与拆除违章建筑、整顿经营摊点、疏导车辆停放等管理措施相结合,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兼顾市政管养街巷道路和非市政管养街巷道路,分别以养护维修和整修出新为主要手段,消除道路现有问题,补充或完善排水、路灯等附属设施,保证道路的使用功能;突出整治城市中心地区直接关系市民生活的背街小巷,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市区联动、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整治标准和长效管理办法、安排项目和资金计划、落实经费渠道和组织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相关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三、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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