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常州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五日 常州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通过“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各政府机关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采集和掌握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