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10-08
【实施日期】 2005-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60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1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的治理工作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组织领导
  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把治超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的工作日程,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对本部门承担的治超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