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05〕9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