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外地在渝单位,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
一、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意义 住房货币化分配是指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将财政、单位建设和购买住房的资金转换为个人住房消费资金的住房分配方式。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利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推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方式 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方式包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实行住房补贴两种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和单位,两种方式同时并行。 (一)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