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5〕123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财政、劳动保障局,市编办拟订的《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 (2004)60 号)精神,深化我市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我市血防监测网络和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血防工作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血防预防机构和队伍,合理配置区域卫生资源,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血防工作机制,确保新时期我市血防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