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情况反馈意见抓紧完成200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45号
【发布日期】 2005-10-08
【实施日期】 2005-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情况反馈意见抓紧完成200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了督促各地政府抓紧年末时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进度,确保三年为期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9月17日至21日省政府派出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兰英为组长的督查组对我市落实《200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先后到文县、武都区、康县进行了实地检查。督查情况反馈会上,督查组在肯定我市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为了落实省政府督查组反馈意见,加快我市落实《200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进度,力争在年底以前全面完成责任书确定的任务,现就落实省政府督查组反馈意见,加紧完成《200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情况
  (一)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陇南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把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建立了“行政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成立了陇南市政府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组织、机制等方面不断重视加强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