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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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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5〕132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制定的《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九日
绍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激励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意见》(绍政发(2005)53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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