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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肥城市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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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办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肥城市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政办发〔2005〕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肥城市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九日


肥城市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


  为振兴我市中医事业,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中医条例》和《山东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振兴我市中医事业为目标,紧紧围绕《山东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而努力工作,做到市抓中医院“龙头”作用,镇抓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村委会抓卫生室中西医两法运用,努力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使之成为设置合理、功能齐全、防治结合、教科研同步发展的中医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的需求,振兴全市中医事业,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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