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企业或项目入区审核与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市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企业或项目入区审核与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0月9日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企业或项目入区审核与监管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项目的入区管理,引导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科学配置高新技术产业带工业项目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