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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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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不断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保证了各级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的出台,为我市财政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我市财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战略转折期。各级要把握机遇,转变理财观念,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以更加科学理性的态度做好财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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