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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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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和《关于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九日

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

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环境,推进依法治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市人民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整治香洲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为落实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霍荣荫(市政府)
  副组长:刘 毅(市政府)、陈仁福(市政府、市城管局)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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