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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国税发〔2005〕21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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