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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杭州市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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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杭州市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杭政办〔2005〕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防办拟订的《杭州市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杭州市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细则
 
  为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人民防空警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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