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梧政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国务院决定 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5)39号),对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部署。为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