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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监察厅关于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与管理部门分离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监察厅关于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与管理部门分离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采购中心已组建完毕并开始运转,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不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22号),确保我省年内完成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与管理部门的分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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