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实行在地统计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市管理体制和财税征收体制改革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经济运行和小康社会进程的监测。经研究决定,实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在地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统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性,关注地域范围内全部单位发展的统计信息。特别是建立分税管理的新财政体制后,这种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我市一直实行的“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统计管理体制,随着“政企分开”,业务主管部门转为经济实体后,将不再承担政府统计职能。加之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制,三资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形成了大量无主管单位。原“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统计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实行在地统计,也是完善市、区两级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可以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因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而存在的统计工作不到边、不到位的问题。更是加强辖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