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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綦江县东溪古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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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5〕205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綦江县东溪古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綦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綦江县东溪古镇保护规划的请示》(綦江府文(2005)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为:东溪古镇岩上和岩下的传统历史街区及其周边自然景观生态区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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