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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路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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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6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路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路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路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精神,改善我市部分公路照明条件,有效地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关于解决我市部分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路灯照明问题的会议纪要》(津政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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