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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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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6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老龄委《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的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照顾,让广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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