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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中国-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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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中国-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的通知

  根据2003年9月11日在上海签署的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定书,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2005年11月在泰国举行。此次会议将讨论并确定2005-2007年度的中泰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和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
  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中国-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项目申请指南》,认真组织申报项目。所有项目申报截止为2005年10月14日,超过此期限报送的项目将不再予考虑。
  联委会会议结束后,我委将通过正式文件通知获选项目的单位,未被选中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陆剑锋
  电 话:23112521
  转 真:635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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