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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黄石市2005 年(昆山)经贸洽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黄石市2005 年(昆山)经贸洽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与长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市政府决定于今年11月1日?3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举办黄石市2005 年(昆山)经贸洽谈会。为了确保此次经贸洽谈活动取得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黄石市2005 年(昆山)经贸洽谈会代表团。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洽谈会的组织和安排由市经委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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