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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峡库区污染治理和污染搬迁国债项目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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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发[2005]62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峡库区污染治理和污染搬迁国债项目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经委、控股集团公司:
  目前重庆市列入国务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已部分开工建设,国家对这批项目实行了国债专项资金补助。为确保国债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督促企业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推进国债项目的建成投产,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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