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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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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5〕332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332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63600部队(东风航天基地),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11月2日

 

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意见

 

  博物馆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收藏、保护、研究与展览基地。为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文物资源,加快我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步伐,促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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