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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政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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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政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政报》是省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行使省政府公报职能。为进一步做好《浙江政报》的宣传、发行和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政报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政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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