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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在人民日报宣传云南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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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云农产办字〔2005〕9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实施日期】 2005-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在人民日报宣传云南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关企业:
  为借助第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平台,更好地展示云南农业龙头企业及精品,努力打造云南优质农产品品牌,扩大云南农业的对外开放和交流,根据领导指示,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决定在人民日报出版的第三届农交会特刊上面出版云南农业专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本次参加农交会的企业必须全部参加人民日报农交会特刊云南专版的宣传。每家企业请提供400字左右的企业及产品介绍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注明厂址、电话、负责人等有关企业信息。参展企业请同时注明本届农交会上展销的产品及特色。
  二、宣传费用
  经我办与人民日报磋商,人民日报农交会特刊云南专版的版费最优惠的价格约为40万元。费用采取政府补助一部份,企业自筹一部份(18万元)的方式解决。每家企业请自筹人民币4500元交到各州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宣传费发票待全部款项结算后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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