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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浆纸林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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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5]95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实施日期】 2005-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浆纸林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5]9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浆纸林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省浆纸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省已种植浆纸林55.35万亩,是去年的6.4倍。临高、儋州、定安、屯昌、东方、昌江、澄迈、琼海、海口等市县走在了前列。但是,全省浆纸林建设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种苗调度不充足、造林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各市县、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进展较慢的市县和金华公司、农垦系统、洋浦管理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下大力气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浆纸林造林任务。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浆纸林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林业局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浆纸林建设,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今年浆纸林的种植任务,我们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当前实际,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当前全省浆纸林建设的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省浆纸林建设出现了重大转机,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5年9月30日,全省完成造林面积55.35万亩,是去年的6.4倍。临高、儋州、定安、屯昌、东方、昌江、澄迈、琼海、海口等市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临高县委、县政府提出“种植桉树30亩,四年盖栋小洋楼”“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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