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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实施日期】 2005-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意见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5]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拟订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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