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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兰州高新开发区内民政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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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5〕179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实施日期】
2005-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兰州高新开发区内民政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
城关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府决定,将兰州高新开发区现管辖区域内的民政工作从2006年元月1日起由城关区政府交兰州高新开发区管理:
一、兰州高新开发区辖区内居民低保的审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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