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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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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实施日期】 2005-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难点、热点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确定目标,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住三条主线,搞好三个结合。三条主线:就是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制假、售假等行为,集中力量,紧追猛打;对全国统一部署的专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对影响宜春形象和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要抓早抓实,标本兼治。三个结合:就是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建立和谐宜春相结合;与完善法制建设、实施长效管理相结合;与深化安全生产秩序和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促使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惩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有新的突破,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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