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我省烟草商业企业资产财务关系上划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我省烟草商业企业资产财务关系上划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根据国家对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实行“统一管理、垂直领导、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和财政部有关烟草企业财务上划的文件精神,现就我省烟草商业企业资产财务关系上划涉及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