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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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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5〕9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意见
焦政办〔2005〕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9号)精神,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正在成为我市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居高不下。2000年至200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达35万余亩,其中杨树食叶害虫每年发生面积在25万亩左右,防治任务非常繁重。二是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与1980年第一次森林病虫害普查结果相比,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又新增了红脂大小蠹、杨直角叶蜂、双剌长蠹虫等多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一旦环境条件适宜,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将会蔓延成灾。三是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的机会不断增加,危害加剧。红脂大小蠹也已传入我市,对我市油松林健康生长构成了巨大威胁;加拿大一枝黄花曾在我市出现;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已在周边省市危害,对我市亦构成威胁之势。因此,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危害已到了关键时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及早防患,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二、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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