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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批转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无锡市街道(社区)创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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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5〕296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批转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无锡市街道(社区)创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05〕29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制订的《无锡市街道(社区)创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无锡市街道(社区)创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05)57号)精神,推动我市街道(社区)创业信用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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