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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直加强行政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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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直加强行政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5]84号
 
 
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直加强行政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江门市直加强行政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江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对推诿搁置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力度,有效减少机关推诿、搁置等现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调整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和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
  (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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