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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http://www.hlj.gov.cn)是黑龙江省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门户网站,是宣传黑龙江省的主要媒体之一,是全省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及公众网上办事的工具和公众参政的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精神,为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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