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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畜牧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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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畜牧业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5〕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州草场遭受严重旱情,产草量大幅下降,畜牧业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冬季即将来临,为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度春,妥善安排好牧民生产生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畜牧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15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当前畜牧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自治州畜牧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我州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5—6月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五至八成,7月呈现阶段性高温少雨天气,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3—5℃,创历史同期平均气温最高记录。草场普遍受旱,同时诱发蝗虫灾害,蝗虫发生面积420万亩,其中严重危害达120万亩。严重的旱情和蝗灾至使春秋草场产草量较常年减产60—70%,冬草场减产35—60%。由于缺草,牲畜提前转场,成幼畜及仔畜死亡1.03万头只,较上年同期增加3.5%。经测算,今冬明春牧区饲草缺口将达13.8万吨、饲料2万吨。如果不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备草备料,预计全州牧区瘦弱畜将达到35万头只,大量牲畜将无法安全越冬度春,牧民将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草原畜牧业将遭受沉重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畜牧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抗灾保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迅速行动起来,想方设法,深入一线切实抓好当前的畜牧业各项工作,力争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切实加强抗灾保畜工作的组织领导

  ㈠ 自治州成立抗灾保畜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抗灾保畜的各项工作。

  组 长:巴德玛拉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尤里瓦斯 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科协主席

  成 员:周会民 自治州发展计划委主任

  王庆国 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刘远星 自治州畜牧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克斯加甫 自治州畜牧局局长

  邢本波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哈米提 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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