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总体规划的通告(穗府[2005]48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总体规划》是确定炭步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炭步镇发展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