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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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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发〔2005〕93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收入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的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05)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
  以200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0919元为基数,确定200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5%,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5%,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5.5%。
  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本日历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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