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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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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华东师范大学,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以下简称二期课改)的总体部署,自2005年秋季起,本市所有幼儿园已全面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和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为切实做好新课程教材的推广工作,我委决定于2005年10月至11月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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