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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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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人工影响天气是人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局部大气施加影响,达到局部地区增加降水、减轻冰雹危害、消雾防霜等趋利避害目的的活动,已经成为防灾减灾尤其是保护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缺乏长远规划、科技水平不高、长效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为了促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22号和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湘人影发[2005]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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