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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龙泉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154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龙泉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5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龙泉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十月十四日

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龙泉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05]37号),龙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改组为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职能。设立龙泉市体育局,与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履行全市体育行政管理职能。
  一、职能调整
  全市文化市场、文物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广播电视社会管理的审批职能和综合执法职能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履行。
  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具体工作、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建设管理由市广播电视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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