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求效益,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妥善处理好水利事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计划开工项目12013项(其中维修配套6170项),总投资36260万元。所有项目投工4005万个,动用土石7503万立方米。主要工作任务是:扩大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其中防渗渠道灌溉3万亩,管灌20万亩,“三灌”2万亩);治理涝洼地1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新修蓄水工程822座;新打井1912 眼,配套井1855眼,维修旧井4156眼;新建乡镇社会化集中供水工程12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873个村,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95.6万人;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06座。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