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劳社劳薪[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4
【实施日期】
2005-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2004]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第56号令)的规定,为发挥最低工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