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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共陕西省其他机构党组  
【发文字号】 陕建党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10-15
【实施日期】 2005-10-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陕建党发[2005]42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建设类社会团体:
  现将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
 
 
  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建设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部意见》)和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提出以下具体办法: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延安精神教育。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进行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设立宣传栏,开设讲座。
  厅党组中心学习组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2005年至2006年,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2007年,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厅机及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定期举办反腐倡廉教育讲座或培训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2、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
  要针对建设系统的特点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分层教育、分类指导,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学习和宣传建设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廉勤兼优、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勇斗邪恶的先进典型。2005至2006年,着重学习宣传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
  3、深化警示教育。
  选择一批建设领域中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地要收集和编辑本地区的典型案例,为建设部2006年建设领域反腐倡廉警示录第四集(建设领域经济犯罪100例)的编辑出版提供资料。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文化以及企业文化、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大力推进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行业风气。2005—2006年,制定《陕西省建设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有关城市开展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抓好典型,总结经验。2006年,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2007至2010年,努力形成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生动局面,推动全系统形成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促进党风政风和行风的根本好转。
  5、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教育。
  依托陕西建设网以及各类媒体,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05年,开展诚信教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领域信用调研,提出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着手研究信用体系的法规建设,逐步建立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一信用奖惩办法。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库。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信用法规体系,形成诚信管理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约束、失信惩戒机制。
  6、加强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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