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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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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20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6
【实施日期】 2005-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二00五年十月十六日

 

南京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假),进一步优化我市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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