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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庐山区人民政府等六单位《关于加强十里河水域整治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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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5-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庐山区人民政府等六单位《关于加强十里河水域整治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庐山区人民政府等六单位《关于加强十里河水域整治和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城区其它水域应参照此意见实施严格管理。
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庐山区政府,按照城市防洪、污染治理、景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始十里河水域规划建设工作,于10月底将规划方案报市政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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