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五年十月十七日 潍坊市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工作配合,促进审计结论落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